摘 要: | 正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渝安监发〔2014〕1 1号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4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结合我市实际,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新修定了《重庆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经市政府法制办登记审查(登记号:渝文审〔2014〕5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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