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动物应有的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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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东舜.给动物应有的福利[J].时事报告,2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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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东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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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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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外动物福利法规定的内容,对国人来说,有的看起来像笑话,比如:屠宰厂杀鸡不准割脖子,只许电晕或气晕;买只鸡回家,路上只能装在笼子里,不准抓着鸡脚倒提;杀猪时必须隔离单独电晕宰杀,不能被其他猪看到等等。这些看似搞笑的法律条文,在发达国家却是被严格执行的,否则屠宰厂就得关门。反观国内,一些餐馆为吸引顾客,推出“现场宰羊”、“生吃活猴脑”;有的肉类加工厂,为了赚钱,乘猪牛羊还活着的时候,就割开静脉往里注水,残酷性姑且不论,廉耻与道义又在哪里?笔者曾亲见一只被好心人送到动物救助基地的小猫,枯瘦的腹部上歪斜地印着一道永久的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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