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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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商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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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令)号]〔2006〕第21号令[公布日期]2006·9·18[类别]经济法·商务[施行日期]2006·9·18第一条为规范纺织品出口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商务部负责全国纺织品出口管理工作,并会同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制定并调整《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管理商品目录》)。《管理商品目录》应以公告形式发布,内容包括涉及的产品类别及其税则号、涉及的国家或者地区、实施时间范围和许可总量等。第三条商务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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