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渠县:设置“双马奖”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在四川渠县第十三届纪委六次全会上,渠县投资促进中心、渠县生态环境局、天星街道、李渡镇等4个单位负责人捧得“骏马奖”;渠县市场监管局、报恩乡等2个单位负责人收获“海马奖”。这是渠县颁出的首届作风建设“双马奖”,“骏马奖”肯定工作成绩、弘扬担当有为,“海马奖”警醒批评鞭策、倒逼干部作为。渠县于2020年5月启动“双马奖”评选工作,每年认定一次。“骏马奖”获奖名单由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向认定小组申报,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海马奖”认定,则由县委“1+10”专班和县纪委监委等单位按季度向认定小组提供问题,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获评“骏马奖”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获评“海马奖”的单位及个人,除进行通报曝光外,还将取消该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予以绩效扣分,问题整改到位后,方可申请“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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