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6.6绑架案引起的对正当防卫对象的一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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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志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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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吴志宏(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法律系,上海,2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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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由上海2007年6月6日绑架案引发了对正当防卫对象的思考,即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否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在否定了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可进行正当防卫等观点后得出结论,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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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正当防卫 对象 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
文章编号: | 1009-7759(2007)05-0033-02 |
修稿时间: | 2007-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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