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重复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
摘    要:<正>鲁政办字[2014]2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切实解决信访群众不接受处理(复查)意见,又不提出复查(复核)请求,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信访、缠访闹访问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