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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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SDPR—2014—0110010鲁民[2014]90号各市民政局:《山东省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1月17日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山东省救灾物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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