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发布《山东省防空地下室工程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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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鲁防发2014]2号各市、各大企业、省级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管理,,规范防空地下室各类面积指标的计算,现将《山东省防空地下室工程面积计算规则》发布实施,并作如下通知:一、设计单位在编制防空地下室施工图文件时,应在"总说明"或"建筑说明"中列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防护面积"、"口部外通道面积"和"掩蔽面积"等4项指标。二、审查防空地下室施工图文件时,未列出各项面积指标的施工图文件将被视作报送资料不全,待补充列出上述各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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