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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
摘    要:<正>鲁建执字2014]7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对原《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进行了补充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4月3日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管理工作。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审查工作。第四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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