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械行业签订具有产业特征的集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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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3月,山东省国防机械电子工会与省机械工业办公室通过协商签订了《山东省机械行业集体合同》(以下简称《行业集体合同》)。合同共十章五十五条,重点涉及了用工管理、工资、福利津贴、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培训等行业内企业职工的主要经济权益。为使《行业集体合同》在企业能够很好的执行,山东省国防机械电子工会与省机械工业行业办公室采取了以下措施:由行业主管部门与工会及有关方面专家共同组成指导督查组,制定推动的实施办法意见,建立相应保障机制,对《行业集体合同》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促,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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