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几个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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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萍 沈世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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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学院(沈萍),浙江绍兴市民声律事务所(沈世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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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国家所有制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我国,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实际上是农民集体所有。因为,我国城市的土地是国家所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制形式,有下列三种:①村级集体所有。这是农民集体所有的最基本的形式。由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②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③村级以下(如村民小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与一般民法中的所有权内涵有重大区别,它不是一种绝对所有权。我们知道,财产所有权是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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