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入户盗窃之处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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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德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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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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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规定了入户抢劫这一抢劫罪的加重形态,但对入户盗窃则没有作为盗窃罪的加重形态规定。由于法无明文规定,加之入户盗窃犯罪形态各异,复杂多样,司法实践中对入户盗窃犯罪的处断存在着颇多值得商榷的问题。 一、入户盗窃的概念分析 对入户盗窃概念的认识是决定处断方式的前提,不同的理解就会得出不同的处断结论。关于入户盗窃之“盗窃”的含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理论和实践上认识也完全一致。但“户”和“入”的含义就歧义颇多。下面分别讨论之。 (一)“户”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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