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立法与行政案件审理标准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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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章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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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3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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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界一般认为,行政立法是指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又按《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分别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和“参照”。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主要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就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而言,“依据”当然是标准,“参照”虽然有别于“依据”,但也是一种标准。现在的问题在于,不能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机关(以下统称“其他行政机关”),根据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授权对某些事项作出具体规定,这是否属于行政立法范畴,可否作为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一.种标准?这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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