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意识形态安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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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佩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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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天津,30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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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天津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互联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研究”阶段性成果(tjks10-009); 天津社会科学院2011年委托课题和青年课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研究”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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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向上的灵魂和动力。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就必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而文化产业的发展又是一把"双刃剑",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文化产业对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具有正效应,反之则对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具有负效应。为此,我国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建立体现本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模式、正确处理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构架国家文化产业安全预警机制等,以实现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意识形态安全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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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化 文化产业 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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