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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厅 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青海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和卫生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单位:青海省卫生厅,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海省建设厅
摘    要:西宁市、海东地区、六州卫生局、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食品污染、生活饮用水污染、公共场所卫生污染、学校校舍内环境卫生污染、放射工作场所污染等,保障劳动者、学生、?肖费者和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建设项目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和卫生学评价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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