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经济犯罪与传统观念的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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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应后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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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当前开放、搞活、改革的新形势下,人们正在以崭新的观念来看待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的功与过、是与非、轻与重,传统的观念要经受现实的检验,在办案中需逐步实现从产品经济法律观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法律观的转变。当前,要注意分清以下六个方面的思想界限。一、成份论与唯成份论我国刑法是一部很好的刑法。但是,它毕竟颁布在八年以前,根据当时的主导思想,刑法的任务就是保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全主义经济。我们通常把经济犯罪形象地比喻为挖社会主义墙脚。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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