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既判力来看我国的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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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裴秋玉.从既判力来看我国的再审[J].法制与经济,2010(14):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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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裴秋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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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大学,河北保定07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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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既判力理论在维护司法权威,稳定社会关系以及实现诉讼经济方面具有独特的价值,当然,既判力的存在并非绝对完美,再审便是为弥补既判力的价值本身所固有的缺陷而设置的补充性救济程序。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在处理这两者关系时仍存在诸多问题,怎样在既判力理论的指导下构筑更加完善的再审是值得探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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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既判力 再审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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