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3年3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至为关键的时期。为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全面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更好地发挥自治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特作如下决定: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新一届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准确把握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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