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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3号
摘    要:《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已经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日起施行。

关 键 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鉴定管理  商品数量  进出口  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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