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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同意山西省设立霍州市给山西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摘    要:你省1988年12月16日《关于将霍县改设为霍州市(县级)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霍县,设立霍州市(县级)。以原霍县的行政区域为霍州市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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