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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的法律性质
引用本文:高冬竹.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的法律性质[J].人民司法,1992(2).
作者姓名:高冬竹
作者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城乡经济日益发展,人、财、物的流动量和流动率都在不断增大。许多人携带大量现金和其他财物外出,有的不慎将财物遗忘在公共场所,以致行为人无法律根据,违背所有人、持有人意志而占有他人遗忘物的案件时有发生,并有增多趋势。目前,刑法学界和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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