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应增强“选民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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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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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管理国家权力。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由此可见,增强“选民意识”,是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不辱使命,不负人民重托的前提和基础。但是,有些人大代表当选后,忘记了对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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