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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难理赔——字字皆沉重
引用本文:陈秋兰.空难理赔——字字皆沉重[J].中国律师,2005(5):28-29.
作者姓名:陈秋兰
作者单位:本刊记者
摘    要:也许就是一瞬间,一切都化为残骸———鲜活的生命,还有这些生命曾经拥有的成功、憧憬、眷恋……空难就是这样残酷!2004年11月21日,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架飞机在包头失事,乘客和机组人员54人全部遇难。当空难遇难者家属还没有从伤痛中挣扎出来时,空难理赔中的问题又摆在了他们面前。目前,空难理赔的唯一标准是1993年国务院132号令《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该规定的赔偿限额是7万元。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1996年3月1日实施的《民用航空法》第128条规定“国内航空运输乘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

关 键 词:理赔  空难  生命  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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