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新《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该法的一个很重要的背景,就是近些年来我国的劳动领域出现了很多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劳动者的权益被侵犯,而且没有救济渠道,劳动合同法的一个宗旨就是要矫正这个问题。《劳动合同法》以人为本,旨在构建劳资和谐,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该法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提高劳动者稳定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已经显现出法律威力。但是部分企业在趋利的心态下采取各种手法和借口来规避劳动合同法,利用种种借口"炒人"或用高违约金"留人",并采取公开或隐藏的手段抵制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劳动者中也有部分人拒签劳动合同。对此,企业、政府、劳动者应该在认识到困难存在的前提下,从多方面着手,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与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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