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开展法制宣传大有可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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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静.利用网络开展法制宣传大有可为[J].山东人大工作,2008(7):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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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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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网络已经成为当今法制宣传的重要载体。相对于报刊、广播、电视等,网络被称为"第四媒体",是一种具有鲜明特性的新媒体。网络普法是信息社会的必然趋势。充分运用网络开展法制宣传,是提高法制宣传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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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法规 互联网 必然趋势 青少年 法制宣传教育 网络媒体 法律知识 普法 传统媒体 信息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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