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向地方派驻物价特派视察员的通知
摘    要:为了适应今后一个时期价格改革新形势的需要,使国务院能迅速掌握全国的价格改革重要动向和市场物价的变化趋势,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决定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派驻物价特派视察员。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