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事决不能兴之所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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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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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报载,某市80岁的崔国俊老人及其邻居16年办不了的房产证,评议建设局时,该局局长表态3天内解决。评议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建设局局长亲自把崔国俊老人苦苦等了16年的《房屋产权证书》送到了他的手中。文章的“褒扬”色彩是很明显的,但笔者却颇不以为然,心中块垒郁结,不免产生一些疑问。办个房产证,只要手续完备,本是用不了多少时间的,为何让崔国俊老人苦苦等了16年呢?如果没有组织这次评议,80岁的崔国俊老人是不是还要再等上16年、32年或是更多年日?这次评议活动结束后,如果再出来个张国俊、李国俊的,建设局是不是又要让人家等到另一次类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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