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容一走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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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哈建设.岂容一走了之[J].党风建设,2003(9):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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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哈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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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3月28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庭座无虚席。随着法官的庄严宣判,备受社会关注的兰州钢铁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李昆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昆木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案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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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甘肃 兰州市 兰州钢铁集团公司 原总经理 李昆木 贪污受贿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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