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亮点中的隐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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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振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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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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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与限制研究》(项目编号为2011141)和吉林财经大学博士基金项目《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与限制研究》(项目编号为10XB17)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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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界定了何为公共利益、取消了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补偿决定条款、确立了司法强制搬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三大亮点,在这三个亮点背后存在公共利益内涵缺失依旧、诉讼期间是否停止执行补偿决定不明确、司法强制搬迁效果令人质疑的隐忧。为此,描述式公共利益内涵的引入、诉讼期间停止执行补偿决定的明确、司法强制搬迁的制度保障是克服《条例》亮点中隐忧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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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征收 公共利益 司法强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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