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欧盟区域性竞争法的实施中 ,如何协调成员国和欧盟之间的关系甚为关键。欧盟理事会第 1 / 2 0 0 3号规则以在欧盟委员会与成员国之间进行适当的分权为核心 ,建立了直接适用欧盟条约第 81、82条的新的规定 ,这一重要修改取代了已经实施 40多年的第 1 7号规则的申报确认制度。新规则是欧盟竞争法律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体现了欧盟竞争法的现代化进程。这不仅对欧盟竞争法实施制度及市场竞争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也将对世界范围内建立竞争法规则产生重要影响 ;同时 ,它对我国竞争法律制度的建设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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