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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接地气的代表才够格
引用本文:朱浩记,李建武,张红伟.多接地气的代表才够格[J].人大建设,2015(1).
作者姓名:朱浩记  李建武  张红伟
摘    要:多接地气,是人大代表了解民情、知悉民意的必要途径.代表之要在于代言,代言之要在于知情.《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这实际上为人大代表设定了法定义务,即把多接地气、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只有加强与人民群众特别是原选区选民的联系,面对面地畅听民意、聆听民愿,真正融入人民群众当中,群众的心才会与你拉近,你才能知悉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求,在履职时也才会有的放矢,提出的各项建议才能客观反映民情、准确表达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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