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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定罪”的实践样态及其分析——以Y市法院的实证考察为基础
引用本文:周建达.“以刑定罪”的实践样态及其分析——以Y市法院的实证考察为基础[J].环球法律评论,2015(1).
作者姓名:周建达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2014年度第二批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量刑反向制约定罪研究:基于司法知识社会学的考察》(1402076C)的阶段性性成果
摘    要:以刑定罪是司法实践中客观存在但有待学理开示的一种“逆向型”定罪思维或逻辑.田野调查发现,常规案件的以刑定罪遵循着司法裁判的“图式效应”,而疑难案件的以刑定罪则寻求着个案裁判上的“实质权衡”.罪刑关系的互动式理解和社会公众对量刑公正的热切关注,是推动以刑定罪外化于行的内外要因.疑难案件的以刑定罪并不局限于法条存在交叉或包容等场合,并且从裁判后果上看也决非只有裁判结果“趋轻型”一个维度.虽然以刑定罪带有明显的知识片段性和碎片化等特征,但透过复杂的司法迹象,仍可探知其基本要义:把定罪活动的目的直接落定在寻求处罚的妥当性上;对制定法载负的罪刑体系之合理性保持审慎的怀疑;主张体系性地理解构成要件与功能性地体认法定刑;强调法律原则的功能互济与对具体规则的精神统领.

关 键 词:罪刑均衡  以刑定罪  以罪定刑  图示效应  实质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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