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力度 依法审查乡镇人代会决议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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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石门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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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湖南省石门县人大常委会依照地方组织法第44条中"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长期坚持把依法审议乡镇人代会决议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仅1990年以来共审议决议决定1071件,其中关于"三个工作报告"决议决定以外的决议决定240件,共撤销不适当的决议决定15件,建议修改的84件。由于长期坚持审议,确保了乡镇人代会决议决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了决议决定的质量和水平,有力地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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