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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公正原则的具体要求
作者姓名:谢洪恩
作者单位: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 教授、北京大学特聘研究员
摘    要:公正是一个重要的伦理学概念,也是一个基本的道德范畴。公正与正义、公道、公平、道义等属同一序列的概念。公正最初来源于古希腊文“orthos”一词,意为“表示置于直线上的东西,往后就引申来表示真实的、公平的和正义的东西”(参见拉法格《思想起源论》,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59页)。作为一个道德范畴,公正通常可划分为个人公正与社会公正两大方面。 个人公正是个人的一种良好的道德品质,主要指个人在为人处事时,能以社会上当时所公认的各种成文或不成文的法律、规章、惯例等为准则,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正直地做人,公允地办事,从而保持自己行为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在个人公正中,有的西方学者还进一步细分为所谓“立约者”的公正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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