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犯的可罚性判断——印象说之提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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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刘晓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委员、公诉一处处长(刘光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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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能犯的可罚性判断,从本质上而言,是在不能犯领域为法律调控与道德调控划定合理的界线。因此,只有上升到法与道德的高度,从不能犯客观构造的角度,以其造成的外在影响为基础进行研究,才能得出合理的结论。印象说以行为对社会公众造成的侵害法秩序的印象为标准判断不能犯可罚性,符合法与道德基本关系的原理,顺应了当今风险社会的基本形势,与中国当前的社会发展形势相契合,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具有可行性,应予以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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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能犯 可罚性判断 外在影响 印象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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