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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审判工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作者姓名:麦崇楷
作者单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摘    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这“不是原有经济体制的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经济体制的根本性变革”.人民法院是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体制性质根本性变革中如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这是我们必须思考并认真回答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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