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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复查纠正雷正光反革命案件,做好善后工作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一九八二年,我院在复查“文革”前被判刑的历史老案的申诉案件中,对被判处无期徒刑,已坐牢二十三年的雷正光反革命案,实事求是地予以改判纠正,并认真地做好善后工作,受到干部群众的称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雷正光,男,汉族,现年四十七岁,四川巴中县人。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五岁的雷正光参加了川北军干校,同年十月进入新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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