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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
作者单位:教育部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1998年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写字教学指导纲要(试用)》发布实施以来,各地普遍加强了小学阶段的写字教学。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和学校的写字教学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不利于学生基本文化素养的普遍提高。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特别

关 键 词:写字教学  中国  教学目的  教学要求  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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