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不同”的人性与“殊途同归”的治道——先秦时期儒法人性观及其管理主张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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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纪光欣,;毛彬华.“和而不同”的人性与“殊途同归”的治道——先秦时期儒法人性观及其管理主张辨析[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7):3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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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纪光欣 ;毛彬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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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山东青岛266580; [2]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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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BDJ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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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儒家的性善论与法家的性恶论分别是儒家“仁政”与法家“法治”两种不同管理主张的理论基础。孔子根据人性可塑而提出“德治”,孟子根据性善论而提出“仁政”,确立了儒家的“善政之道”。荀子根据性恶论提出“礼法兼治”的管理主张。法家韩非子等人则根据性恶论提出“以法治民”的管理之道。自汉以降传统中国的治道实为儒法(德法)互补与平衡,体现出传统文化中和谐管理的智慧,这对当前刚柔相济的管理变革和中西管理文化的融合都具有一定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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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性观 管理 性善 性恶 德治 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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