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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马克思主义构建我国律师制度的理论基础
作者姓名:赵霄洛
作者单位: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摘    要: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建立,都有其相应的理论基础,而指导律师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我认为,就是马克思主义。在这里,我尝试着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律师的主要论述,对我国律师制度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做一些分析.我相信,只有运用马克思主义才能科学地夯实我国律师制度的理论基础。一、学习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认清律师的本质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所谓性质是指某一事物本身具有与他事物不同的特征。而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本质是事物内存的、相对稳定的方面,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在诠释律师性质的时候,最重要的是要研究和厘定律师的本质。历史上,关于律师的本质并没有人专门讨论过,但是,关于人的本质一直是哲学界讨论的重要问题之一。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占有很大篇幅。马

关 键 词:马克思主义  律师制度  法律制度  制度构建  制度建设  恩格斯  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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