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罪犯档案李洪波,曾用名胡日利,男,1959年出生在山西应县一个极其普通的农民家庭,老实巴交的父亲为了改变世代为农、家境贫寒的局面,省吃俭用供李洪波上学。中学毕业后为了不再子承父业,为了能摆脱困境、出人头地,李洪波跟随其舅父来到草原钢城包头,并改姓李。1975年,高中毕业的李洪波得到了一个在包头公路总段做临时工的机会,1976年正式被包钢建设公司生产企业分公司吸收为正式职工,由于其工作踏实,能说会写,两年后即被公司选拔为团委干事,他没有辜负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信任,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组织上决定派他到高校学习进行重点培养。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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