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聘任制”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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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家邦.“廉政聘任制”好[J].共产党员(沈阳),19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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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家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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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报载: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1995年实行“廉政聘任制”以来,每年对干部德、能、勤、绩逐一进行考核,对不廉洁者一律不予聘用,至今已有12名干部因过不了“廉政关”落聘,其中7人被辞退。 一段时期以来,在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上,一些地方和单位往往采用一种固定的模式——年限聘任制。一个干部在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一个岗位一干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由于年限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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