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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身兼两地人大代表”现象应完善立法
摘    要:前不久,富翁梁广镇涉嫌犯罪,因其身兼广东省云浮市和广西百色市两地人大代表,在是否许可检察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法院进行刑事审判时,两地人大常委会意见相左,让检察机关左右为难,由此引发身兼不同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是否合法的争论。许多专家学者认为这一"特殊性"案件很有研究价值。我们开展此话题讨论,也是探讨更利于代表履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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