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危不救”视角下道德法律化应然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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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牛晓鹏 王厚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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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九江学院,江西九江,332005 2.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九江,3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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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德法律化的目的是提升民众的道德素质,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就目前"见危不救"行为时有发生且常导致本可避免的灾难而言,道德的约束力已明显不足,以法律手段对此类行为进行规制十分必要."见危不救罪"在很大程度上是利用刑罚的反向激发功能采强化与弘扬道德,是道德法律化的结果.这种法律规制要求明确"见危不救罪"的构成要件,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以防止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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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德法律化 见危不救 道德义务 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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