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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里买假房 十二万元“该谁赔”
作者姓名:耿健
摘    要:十二万元买假房,赢了官司没得钱 1999年12月7日,郑州市消费者陈振夫妇和一位自称叫“陈德林”的房主,持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询问私房交易事项。该局市场管理处交易科的同志对房产证、身份证进行查验后说:“该房可以交易。”遂给了双方各一份交易程序。 12月10日,陈振夫妇和“陈德林”一块儿到郑州市房管局私房交易科进行交易。双方商定的交易价为12万元。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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