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辞职有何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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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霍治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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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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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您好!我是1986年参加工作的,1988年,开始干单位的班组长,在这期间我出了工伤,把左手的两个指头挤掉了,休息了不到两个月后继续上班。1998年,矿务局出台了辞职文件,当时我看到厂里的状况,对厂子以后的发展很没有信心,所以我就辞职了。辞职后,单位给予了我三年的安置费后,对我走向社会后,工伤给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影响,只字未提。我不知道国家对伤残工人辞职后的解决办法是如何规定的。我想请您解释一下,像我这样出了工伤的工人和单位脱离关系后,有关部门是否该给我一定的照顾?(山东读者王新汶)本期做客: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霍治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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