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检察工作中的人权保障和人文关怀 |
| |
引用本文: | 胡敏,鲁汉.试论检察工作中的人权保障和人文关怀[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3(3):102-108. |
| |
作者姓名: | 胡敏 鲁汉 |
| |
作者单位: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胡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鲁汉) |
| |
摘 要: |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 ,肩负着打击犯罪、维护法律统一实施、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的重任。特别是 2 0世纪 5 0年代以来 ,各国在立法和司法上更加注重对人权的保障和尊重。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 ,检察机关如何在实现打击犯罪、维护法律统一实施的同时 ,更好地实现对公民尤其是诉讼参与人权的保障 ,已经成为新时期决定检察工作的标准之一 ,也是深化检察改革所必须关注的重要内容。实践中 ,一些地方检察机关的做法值得探讨和推广。
|
关 键 词: | 检察工作 人权保障 人文关怀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