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村委主任应处理好四个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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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建斌
,爱武
,国华
,裴江.新任村委主任应处理好四个关系[J].先锋队,2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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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建斌 爱武 国华 裴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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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在第六届村委换届中脱颖而出的村委主任已陆续投入到村务工作中。新任村委主任如何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带领群众走上小康之路,是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因而,新任村委主任必须在以后的工作中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与党支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的关系。农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委主任不能认为支部书记是党员选举产生或由乡镇党委任命的,而自己是村民选举产生的,更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就不服从或不接受支部特别是支部书记的领导。相反应该主动接受支部、支书在政治上的领导、工作上的指导和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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