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事也应尊重农民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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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卫希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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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侯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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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临汾市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了“两定一查三评”制度,其中“两定”就是乡、村两级党组织年初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当年要办的实事和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这项制度一经实行,就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由此联想到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经常有怨气,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做了不少工作,为群众办了不少事,却得不到群众的认可,觉得自己很冤枉。究其原因,一是这些事违背了群众的意愿。如有些干部为了自己的前程,大搞一些“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他们“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群众当然不会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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