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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许可证明若干问题浅析
摘    要:强制执行许可证明是公证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制执行许可证明以特有的法律效力影响着公证制度的发展和整个法律制度的格局.但是,在实践中强制执行许可证明公证开展得还不够广泛,社会效果也不太明显.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怎样建立具有中国特色、较完善的强制执行许可证明制度呢?本文拟就有关问题谈点粗浅的认识.一、强制执行许可证明公证的业务范围强制执行许可证明公证的业务范围关系到它的生存空间,是开展这项业务的基本保证.它包括时间范围和对象范围两个方面.(一)时间范围.任何一种制度的存在必须有区别于其它制度的特点.公证制度区别于其它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就是预防职能.确定强制执行许可证明的范围也应遵守这一原则.近几年,一些关于强制执行许可证明的观点,把办证限制在“债协议双方有不履行协议行为时,债权人才可申请”.笔者认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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